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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'章節錄:第 203 期生活萬象紫昱專欄

有人習慣每天煮新飯,但在工作忙碌的現代年輕人的生活中,煮一大鍋飯吃上幾天是「家常便飯」的事。我想,百日後在冰箱的深處翻出石頭般硬 的「剩飯雪山」的人也一定不少。為了減少這種不必要的浪費,如何妥善保存剩飯、如何使剩飯變得更好吃便成了關鍵。

雖說現在電鍋是越來越發達,但可惜的是無論再發達還是改變不了自然規則——米飯在電鍋中的最佳保存時間為五小時。一般五小時左右,米飯就會開始泛黃。色、香、味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下降。其主要原因還是澱粉質的變化所造成的。

說到保存剩飯,可能有人想:包一包,放冰箱冷藏不就完了嗎?能有什麼講究。其實放冷藏庫並不是一個最佳選擇。由於澱粉的老化,米飯在冷藏庫中一般放三天左右,米粒便會變得乾乾巴巴。所以最有效的米飯長期保存法是冷凍保存。

首先將剩飯分成一碗大小後,用保鮮紙或保鮮袋緊緊地包好。此時要注意的是﹕飯要壓平,盡量壓出空氣,不要留有空隙;放冷凍庫時,不要放在冷氣的出氣口或和其他的冰凍物擠放在一起,那樣能避免米飯表面凍傷。需要吃時,可直接放在微波爐裡加熱。如果已經冷凍很長時間的飯,可以先用叉子戳幾個小洞,加一點水後再蓋上保鮮紙加熱便可。另外,將飯放在鍋內,加一大鍋水和一小杓鹽,用大火燒一會兒便能煮成一鍋香噴噴的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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瞎達人看完後的感想

沒錯~~因為瞎達人有段時間吃著學校包回來的白飯唷!~~~

^^因為我很喜歡吃?~當然是一定要有白飯的

其實是這裡的常客,她的工作剛好在學校(正修...)煮飯

然後每天為大家準備便當!

所以ㄋ~有很多白白QQ的小白飯..因為怕有人吃不飽~所以 

常會預煮前多煮.

因此,有時會有剩下的白飯..^^就會裝帶分給大家..ㄘㄨˋ邊..(台語)

接著我們家媽媽都會把它往冷凍庫一丟

^^確實是不會跑掉美味唷~~保存時間也會增長唷

~~~~~~~~~~~推給大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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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星座 V.S 蟑 螂

---> 2003/09/11 18:19:15

白羊座:

“啊~~” 的尖叫了一聲,

然後拿起掃把風風火火的一邊緊追著蟑螂,

一邊大喊:

“你給我站住!別跑!”



金牛座:

嚇得像蝸牛一樣蜷縮在牆角下一動不動,

嘴裡嘀咕著:

“求求你不要過來,也不要溜走,

乖乖地站在那裡不要動,等我媽回來再踩死你……”



雙子座:

看到蟑螂,

就順手把它的觸角給揪起來,

瀟洒地往窗外一扔,

萬事大吉。



巨蟹座:

“把一條生命活活地踩死?

這太殘忍了!”

儘管是害蟲,

但善良的蟹蟹們還是不忍心下手,

甚至還會阻止別人踩蟑螂。



獅子座:

“大膽蟑螂!竟敢擅闖本公主的地盤?

" 將軍 "調動大批人馬殺過去,把它處死!”



處女座:

走過去輕輕地踩住蟑螂,

直到它死為止,

以免在地上留下痕跡,那該多髒啊!



天秤座:

“踩不踩它好呢?

如果踩了的話,

會弄髒我的鞋子啊,我懶的擦了。

但是不踩呢,它又會繁殖,

那不是越來越多了嗎?

怎麼辦?”等她決定要踩的時候,

蟑螂已經下落不明了。



天蠍座:

站在原地不動,

等蟑螂走來她面前,

突然猛地一腳踩下去,

把內臟全都踩出來才罷休。

之後看著被她踩得面目全非的蟑螂,

臉上才露出奸詐的笑容,

冷冷地說:“死了嗎?”



射手座:

根本一點也不在乎:

“蟑螂嘛,沒什麼大不了的。

想死啊?那就過來吧,

我幫你。”



魔羯座:

攻與心計的魔羯,

早就想到要預防蟑螂了。

她們已經噴好了殺蟲水,

只有清理死蟑螂的份啦!



水瓶座:

“蟑螂?

嗯……新奇的生物。

世界上一共有多少只蟑螂?

第一隻蟑螂是什麼時候誕生的?

為什麼它是黑色的?

為什麼……”

好奇寶寶瓶子大腦裡總會有無數個問題。

至於踩蟑螂這件事,

她早就忘光了。



雙魚座:

“怕怕!嗚嗚嗚嗚~~~~!

誰來救救我啊!”

鬧了一會兒,

她多愁善感的毛病又發作了:

“哎!為什麼我這麼命苦!

我真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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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用電度量比較表 項目   用電量 時//一天(使用時間) 1000W=一度 一天用度量 使用台數/房
電熱水瓶 1 滾水運轉 680W * 0.33小時(約20分) 1000W 0.22
2 保溫 40W * 23.67小時(24小時-0.33) 1000W 0.95
小計 1.17度 26台
總計 30.42度
(6)每月總花費 水0.468*30天=14.04元  
電912.6(大概)*2.7=2464.02元 3公升
小計 2478.06
                   
2 用電度量比較表 項目   用電量 時//一天(使用時間)兩天份 1000W=一度 一天用度量
元山溫熱飲水機 1 滾水運轉 800W * 0.33小時(約20分) 1000W 2.42
2 再沸騰運轉 250W * 0.08小時(約5分) 1000W 0.02
3 保溫 50W * 23.59小時(24小時-0.33-0.08) 1000W 1.18
4 保溫 50W * 24小時 1000W 1.2  
小計 4.82 26台(兩天)
(6)每月總花費 水0.468*30天=14.04元 總計 62.66度(1天)
電1879.8(大概)*2.7=5075元
小計 5089.86
                   
3 用電度量比較表 項目   用電量 時//一天(使用時間) 1000W=一度 一天用度量
直立式//元山冰溫熱飲水機 1 滾水運轉 800W * 0.33小時(約20分) 1000W 2.42
2 再沸騰運轉 250W * 0.08小時(約5分) 1000W 0.02
3 保溫 50W * 23.59小時(24小時-0.33-0.08) 1000W 1.18
小計 3.62度 *3桶(1天量)
總計 10.86度
直立式//元山冰溫熱飲水機純水桶20公升+溫水瓶(1公升)搭用說明:
(1)26房假設滿房每房冷熱各一壺溫水瓶(1公升)
(2)26房*2公升水量=52公升(1天)
(3)52公升*20公升(桶)=2.6約3桶
(4)1天約3桶*$50單價=$150*360天=54000水費外購純水
(5)電費用 項目   用電量 時//一天(使用時間) 1000W=一度 一天用度量
1 第一次進水箱滾水運轉 800W * 0.33小時(約20分) 1000W 2.42
2 再沸騰運轉 250W * 0.08小時(約5分) 1000W 0.02 天生居家│瞎達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

Subject: FW: 你們聊,我先走了! ^_^

小兔說:"我媽媽叫我小兔兔,好聽!"
小豬說:"我媽媽叫我小豬豬,也好聽!"
小狗說:"我媽媽叫我小狗狗,也很好聽!"
小雞說:"你們聊,我先走了!"


小兔說:"我是兔娘養的!"
小豬說:"我是豬娘養的!"
小雞說:"我是雞娘養的!"
小狗說:"你們聊,我先走了!"


浪客說:"人們叫我浪人,好聽!"
武士說:"人們叫我武人,也好聽!"
高手說:"人們叫我高人,也很好聽!"
劍客說:"你們聊,我先走了!"


李宗仁將軍說:我這人,有仁!
傅作義將軍說:我這人,有義!
左權將軍說:我這人,有權!
霍去病將軍說:你們聊,我先走了!


老張家的門是柳木做的,老張說:我家的門是木門
老李家的門是塑料做的,老李說:我家的門是塑門
老王家的門是磚頭做的,老王說:我家的門是磚門
老劉家的門是鋼做的,老劉說:你們聊,我先走了!


師範學院的學生說:我是"師院"的
鐵道學院的學生說:我是"鐵院"的
職業學院的學生說:我是"職院"的
技術學院的學生說:你們聊,我先走了...

~~~感謝papa提供2006/04/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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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則
正確觀念:「簽名」有效,用「印章」代簽名也有效。
錯誤觀念:簽名無效,蓋章才有效。
第二則
正確觀念: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,不能向個人要。
錯誤觀念: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。
第三則
正確觀念:刑事案件只有「告訴乃論」之罪,如果和解可以「撤回告訴」結案;
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「非告訴乃論」之罪,民事和解後,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。
錯誤觀念: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。
第四則
正確觀念: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,夫債妻不用還。
錯誤觀念:父債子還、夫債妻還。
第五則
正確觀念: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,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。
錯誤觀念: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狀,您就能享有抵押權。
第六則
正確觀念:著作如果具有原創性,不需登記,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。
錯誤觀念:別人的著作如果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。
第七則
正確觀念:刑事案件才有刑罰問題,民事案件無關犯罪,當然沒有坐不坐牢的問題。
錯誤觀念:民事被告也會坐牢。
第八則
正確觀念:協議離婚,除以書面為之並經男女方及二名以上證人簽章外,
尚須至戶政機關辦完離婚登記,婚姻關係才消滅。
錯誤觀念:協議離婚,雙方簽名後婚姻就結束。
第九則
正確觀念:女兒也好,養子也好,都享有繼承權,而且原則上應繼分和兒子或親生子女都一樣多。
錯誤觀念:女兒是潑出去的水,沒有繼承權;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。
第十則
正確觀念:繼承遺產不但繼承「權利」,同時也要繼承「義務」,因此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。
錯誤觀念:繼承遺產只有好處沒有壞處。
第十一則
正確觀念:離婚後,子女不一定歸父監護也不一定歸母監護,甚至可交由適當的第三人監護。
錯誤觀念:離婚後,子女均歸父親監護。
第十二則
正確觀念:案件必須等「確定」勝訴才算勝訴。第一審或第二審勝訴,官司不一定會贏到底。
錯誤觀念:只要拿到勝訴判決書,官司就贏了。
第十三則
正確觀念:民事案件確定打贏官司時只拿到一紙勝訴判決書,如果對方不主動履行,
須另向法院聲請「強制執行」,否則法院不會主動幫您實現債權。
錯誤觀念:民事案件取得勝訴且確定的判決後,法院會主動幫您執行。
第十四則
正確觀念: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理由請求離婚的案件,不一定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。
錯誤觀念: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。

表?人:MM(wendymm56)
第十五則
正確觀念:知名品牌的圖樣(LOGO)通常都有註冊而享有商標專用權,
如擅自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將違反商標法,
不但構成犯罪要坐牢同時還要賠人家錢,絕對划不來。

錯誤觀念:知名品牌商品上的圖樣(LOGO)好看又好賣,
我可以仿照圖樣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來增加銷售量。
第十六則
正確觀念: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後買方只取得要求過戶的請求權而已,
至於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「登記」為準,因此所有權是由先完成過戶手續的人取得,
不一定是先簽買賣契約的人。
錯誤觀念:一地數賣時,先簽買賣契約的人可以先拿到土地的所有權。
第十七則
正確觀念:如親人願出庭作證依法可當證人,只是證據力法院可能會認較薄弱。
      又在法定親等內親人依法可拒絕作證。
錯誤觀念:親人不能作證。
第十八則
正確觀念:不可以虐待兒童或青少年,否則主管機關可以介入。
錯誤觀念:孩子是我的,我高興打就打。
第十九則
正確觀念:訂婚或結婚都是身分行為,應該尊重當事人意願,
故應由男女雙方本人決定,父母不能作主。
錯誤觀念:父母可以作主代子女訂立婚約或結婚。
第二十則
正確觀念: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,任何人都可以干涉。
錯誤觀念:先生毆打太太是家務事,別人管不著。
第二十一則
正確觀念:與其請律師見證,不如請律師撰寫契約內容。
錯誤觀念:經律師見證的契約絕對沒有糾紛。
第二十二則
正確觀念:契約簽訂生效後,除非「雙方合意」解除契約,否則如只有一方要解約時,
必須符合法定或契約約定條件才可片面解約。
錯誤觀念:簽訂契約後高興解約就能解約。
第二十三則
正確觀念:「收養」在法律上的效力很大,被收養人不但改從收養人的姓,
      而且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將因此中斷,因此要慎重。
錯誤觀念:為了讓孩子從母姓,可以找個與母親同姓的人來收養。
第二十四則
正確觀念:訴訟應向哪一個法院提起有一定的規定,除有特別規定外,
原則上以「被告」的住居所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。

錯誤觀念:原告可以任意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二十五則
正確觀念:只要在文件上有簽名或蓋章的人都要負法律責任的,蓋章或簽名當保證人後,
日後被保證人如果不履行義務,保證人就要依法代負履約責任,不是開玩笑的。

錯誤觀念:親友拜託作保時礙於人情而簽個名或蓋個章不會有事。
第二十六則
正確觀念:倒會除有民事責任外,並不一定成立刑事犯罪。
錯誤觀念:會首倒會就構成犯罪。
第二十七則
正確觀念:只要雙方意思一致,即使只是口頭約定也可成立契約
錯誤觀念:沒有書面,契約就不成立。
第二十八則
正確觀念:協議離婚的兩個證人必須確實知道男女雙方離婚的意思,
否則離婚要件不成立,離婚不生效。
錯誤觀念:協議離婚可以隨便找人當證人。
第二十九則
正確觀念:離婚只是夫與妻之配偶關係消滅,
至於子女與父母因本於天然血統而發生的關係不會受影響。
錯誤觀念:父母離婚後歸他方監護之子女與另一方即斷絕父母子女關係。
**第三十則
正確觀念:所謂契約必須是「雙方」合意的內容,如果送貨單上賣方
      片面加註的事項買方沒有同意的話,不能主張是契約內容。
錯誤觀念:送貨單上「片面」的附註事項可以構成契約的內容。
**第三十一則
正確觀念:辦理公證租賃契約時,必須加註「租期屆滿不搬可逕行強制執行」的約定,
否則租約雖經公證仍不能直接強制執行。
錯誤觀念:租賃契約只要有到法院辦理公證手續,那麼租期屆滿房客如果不搬都可直接強制執行。
第三十二則
正確觀念:交保只是刑事案件確定前「暫時」停止羈押或免予羈押而已, 交保並不等於無罪。
錯誤觀念:交保就是無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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