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判決指出,溫姓女子從民國95年起,對外誆稱自己任職的幼教機構,可以85折價格買到SOGO百貨禮券,溫女為取信對方,佯稱因取得禮券管道特殊,每次集資需等1到2個月,才能拿到禮券,並私下拿現金向SOGO買禮券,再賠錢以85折賣出。
溫女的姐姐、表姐、同事等人買到便宜禮券後,以為溫女真有管道,又陸續匯款委託溫女購買禮券,但溫女於96年10月間,因資金缺口太大,無法再購買禮券,因而向被害人表示,SOGO百貨要開始管制85折禮券,若還需購買,須儘速訂購匯款。
5名被害人聽信溫女說詞,在短短一個月內,陸續匯了3000多萬元到溫女戶頭,其中一名被害人就匯了2000多萬元。事後因溫女以各種理由拖延交付禮券,被害人發現受騙,報警處理,才戳破溫女騙局。
法院一審時,審酌溫女犯後飾詞狡辯,絲毫不見悔意,雖與部分告訴人私下和解,但對允諾的和解條件履行誠意不足,以5個詐欺罪判處她6年6月。被告不服,上訴高院後,高院合議庭認為,溫女詐騙金額高達3000多萬元,仍判處她6年6月。1001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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