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的戰爭......
還記的前陣子
韓劇的片子
那時候就覺得很好看
本來不想去提 因為文字的力量 有時會間接影響到下一個學子
那為何談起這片子'
這是最近接2連三的報導跟經驗來的
前陣子聽聞 有些小偷 偷到東西賣到當舖在有當舖轉手賣給商品 就稱之為 正當手法 因此買家是合法得到商品.....
昨天新聞播...一個幾世記郵筒 有人在收集郵筒 卻因為無法證明自己合法所得 就這樣吃上官司 被郵務人員發現 罰了1萬2
天阿....大家有沒有注意 最後他說的一句關鍵句:
奉勸個位 購買時一定要有證明單 這樣才不會著樣 他說 他也很無辜...買的時候1千元 因為被認定買贓物被罰實在不值得
......
民間被偷的東西可以快速的脫手 就是這些所謂的當舖....
請注意ㄛ 這樣就變合法了
裝監視器抓人 還要你認識的
看到小偷 有了證件 還要抓的到.....
... 苦民所苦 ......
景氣不好看漲..只要看小偷多不多而論了...XXXXXXX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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