莊頭北拒修熱水器「不該裝陽台」

稱違反《消防法》消基會痛批規避保固

2014年07月28日 
 

【李英婷╱台北報導】熱水器安裝位置若有安全疑慮,恐遭拒絕維修!北市陳小姐安裝莊頭北工業製造的熱水器上月漏水,還在保固期,致電要求維修,誰知莊頭北派人察看後,尚未檢查就以安裝位置違反《消防法》拒修。陳女批業者讓消費者承擔安裝合法與否的風險不合理!消防署指若安裝環境有疑慮,廠商可通報消防局勘察,但不宜做為拒修理由。

技師怕擔連帶刑責

陳小姐指陽台雖加裝鐵窗,但有通風窗,維修員卻指熱水器是室外機型,擔心被消防局開罰而拒修,建議換新。陳女被拒後請消防局勘察,消防局認為只要窗戶打開保持通風即可。陳女拆掉通風窗後,莊頭北仍然要求,除非消防局開單表示安全,否則不維修。陳深覺權利受損,求助藍委蔡錦隆協調仍拒修,最後由同企業另一熱水器品牌櫻花出面處理。
經營莊頭北的雅適國際公司副總陳泰成昨說,若不能確保居家通風良好,只要維修後發生意外,技師恐有連帶刑責,不是不能做,是「不敢做!」櫻花維修部門也說,安裝環境失當須拒修,這是內部標準處理流程,消費者若對安裝有疑慮,購買後可請原廠免費勘察。
《消防法》二○○六年修訂,熱水器安裝業者須有證照並正確安裝,否則意外發生,安裝業者須負民刑事責任。若已錯誤安裝,業者應否維修?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科長沈義哲說,只要廠家有承諾,即使安裝位置違反《消防法》都須履行。若廠商認為有中毒之虞,可通報消防局勘察,不宜拒修。 

 

「廠商應慎選經銷」

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痛批,經銷商應安排合法技師安裝,製造商也有慎選經銷商的責任,不能全推給消費者;即使安裝位置失當,製造商仍應保固維修,拒修是卸責。消保處也指廠商處理太消極,若有安全疑慮應要求消費者變更,但不是做為規避保固承諾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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