桶裝瓦斯灌量不足須退費

中央社 /  2010/03/03

(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日電)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公布抽檢市售桶裝瓦斯,其中鋼瓶標重不足占1成5,有殘氣全沒退費,另瓦斯灌裝量不足問題,分裝場有1成1、瓦斯行2成3,都必須退費,否則開罰。

消保會今天召開「避免桶瓦斯用戶被剝3層皮」記者會。

消保會消保官張英美指出,消保會去年11、12月間,會同經濟部、內政部消防署進行驗瓶場查核,共抽查11個縣市、23家驗瓶場,抽查支數287支。

她說,其中驗瓶重量標示不足,小數點第2位未確實進位有43桶,占14.98%,且43桶中有14桶不足的量超過100公克以上,占4.88%。倘鋼瓶標過輕,實際重量又存在,就會吃掉瓦斯的重量。

其次,臨時加驗所知空瓶13桶,結果全部都是有殘氣,但不退費給用戶,其中每桶均留有殘氣0.01公斤至4.53公斤不等。

第三是瓦斯灌裝量不足部份。抽驗分裝場方面,共抽查全台111家次分裝場,抽查桶數1739桶,不足量計187桶,不合格率10.75%;其中瓦斯重量少於公差1%以上,且此不足量的桶數比率超過40%以上的業者有9家,占8.11%。

瓦斯行方面,共抽查全台339家次瓦斯行,抽查桶數2643桶,不足量桶數計616桶,不合率23.31%;其中瓦斯重量少於公差1%以上,且不足桶數比率超過40 %以上的家數有79家,占23.30%。

消保會表示,有6家瓦斯行瓦斯重量不足率為100%,包含高雄市的大逢、全世福、天祥,基隆市的秀泰,以及台北縣的北半球與興展。

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強調,上述三層皮剝下來,每桶可能多付了新台幣數十元,對消費者不公平,已要求業者必須帶磅秤,送達用戶處所先秤一次,扣除空瓶重,算出少的量;取回鋼瓶也要再秤一次,扣除空瓶重,算出殘留量,這兩個差值都必須退費給用戶。

消保會說,若業者不遵守規定,情節嚴重者可送地檢署偵辦,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150萬元以下罰款,並得連續處罰。990303(中央社記者張皓安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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